接觸性皮膚炎
症狀說明
接觸性皮膚炎為因外來物直接與皮膚接觸,皮膚受到刺激或體質上的過敏現象,而造成皮膚的炎性反應。
急性接觸性皮膚炎常可見到清楚的邊緣界線,或特定形狀(例如藥布的長方形),分為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與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。
1.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
接觸到酸、鹼、或其他刺激性強的物質所引起的皮膚反應,並非過敏反應。好發族群為主婦、醫護人員、美髮業者、清潔工、油漆工、農夫,以及常接觸機械金屬者等。
症狀初期病灶局限於接觸部位,可能逐漸向外擴展。
皮膚乾燥脫屑發紅,濕疹變化,角質增厚,皸裂,急性水泡,燒灼感。可合併化學性灼傷,糜爛潰瘍,毛囊發炎,膿皰,細菌感染。
2.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
由於體質因素,對接觸到的外來物質產生過敏反應而引發皮膚濕疹反應。初次接觸需一段時間引發過敏反應。一旦被誘發,全身的免疫細胞都被活化,所以病灶不只局限於接觸的地方,可為全身性。再次接觸只需少量過敏原就可以在短時間內誘發皮膚炎。常見誘發物質:鎳,新黴素(neomycin),香精,丙烯乙二醇(propolyene glycol),福馬林、皮革或橡膠中的物質。
保養叮嚀:
■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,可利用貼膚試驗找出過敏原。
■一旦找出過敏原後就應該盡量避免接觸。
■若為接觸型皮膚炎,必要狀況必須接觸過敏原時,應使用護具(例如手套、鞋套、防護衣……等)讓皮膚與過敏原隔離。若狀況嚴重時,可先在皮膚上塗抹藥膏,再使用滋潤皮膚的產品(如乳液),並可於脫去護具清潔後再重複此動作。